繼山東、浙江之后,又一個省份要求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園區。9月21日,河南省人民政府網公布了《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(2018—2020年)》,提出禁止新建、擴建單純新增產能的傳統煤化工、焦化等8大類產能過剩的傳統產業項目,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園區。原則上不再新建天然氣化工項目。
源頭把控
嚴控煤炭消費目標。強化電力、煤炭、鋼鐵、化工、有色、建材等重點行業煤炭消費減量措施,淘汰一批能耗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低效產能,提高煤炭清潔利用水平。
提高燃煤項目準入門檻。從嚴執行國家、省重點耗煤行業準入規定,原則上禁止新建、擴建單純新增產能的煤炭、煤電、鋼鐵、電解鋁、水泥、玻璃、傳統煤化工、焦化等8大類產能過剩的傳統產業項目,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園區。
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。健全節能標準體系、大力開發、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,實現重點用能行業、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。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(產值)能耗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。
施煤炭減量替代。所有新建、改建、擴建耗煤項目一律實施煤炭減量或等量替代。
逐步落實
《行動計劃》要求,新改擴建鋼鐵、石化、化工、焦化等涉氣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,應滿足區域、規劃環評要求。原則上禁止鋼鐵、電解鋁、水泥、玻璃、傳統煤化工(甲醇、合成氨)、焦化等行業新建、擴建單純新增產能。加大獨立焦化企業淘汰力度,京津冀傳輸通道城市實施“以鋼定焦”,力爭2020年煉焦產能與鋼鐵產能比達到0.4左右。
《行動計劃》還提出,實施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,加快城市建成區、人群密集區、重點流域的重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等環境風險大的企業搬遷改造、關停退出,推動實施一批水泥、玻璃、焦化、化工等重污染企業退城工程。
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綜合整治方面,《行動計劃》提出,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,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。新建、改建、擴建涉VOCs排放項目,應加強廢氣收集,安裝高效治理設施。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、油墨、膠粘劑等項目。完成制藥、農藥、煤化工(含現代煤化工、煉焦、合成氨等)、橡膠制品等化工企業VOCs治理。
《行動計劃》要求,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和提升供應保障能力。在熱負荷相對集中的開發區、工業集聚區、產業園區新建和改建天然氣集中供熱設施,鼓勵新型工業、高技術企業利用天然氣。
深入推進城鎮天然氣利用工程,加快儲氣設施建設步伐,不斷提高縣(市)、重點鄉鎮氣化水平。鼓勵天然氣下鄉,靈活采取管道及CNG(壓縮天然氣)、LNG(液化天然氣)供氣站等多種方式供應。到2020年年底,天然氣占全省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10%。
加快儲氣設施建設,2020年供暖季前各地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區域日均3天用氣量的應急儲備能力,城市燃氣企業和不可中斷大用戶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氣量5%的應急儲氣能力。新增天然氣量優先用于城鎮居民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,采暖季期間,天然氣要突出“壓非保民”。原則上不再新建天然氣熱電聯產和天然氣化工項目。
開展秋冬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面,《行動計劃》提出,在采暖季,實施鋼鐵、焦化、鑄造、建材、有色、化工行業錯峰生產。其中,對2018年10月底前穩定達到超低排放的企業,當年給予錯峰生產豁免政策激勵。
應急減排
此外,河南省環保廳發布《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(征求意見稿)》——事發地政府應當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,實施Ⅲ級響應減排措施。
發展改革、環保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負責督導各工業企業按照“一廠一策”,采取降低生產負荷、停產、加強污染治理、實施大宗物料錯峰運輸等措施,在本地現有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基礎上,確保二氧化硫、煙(粉)塵、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再減排10%以上,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比例達到10%以上。
各地可根據本地污染物排放構成調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比例;也可采取輪流停產、限時停產、限產等方式實現應急減排目。
多省曾提出禁止新增化工園區
此前,山東省政府印發《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》提出,7個傳輸通道城市(濟南、淄博、濟寧、德州、聊城、濱州、菏澤市)禁止新建化工園區,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。各地已明確的退城企業,要明確時間表,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產。
浙江省發布《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》,計劃明確提出將禁止新增化工園區,全面治理“散亂污”企業,將以100個重點工業園區為抓手,推進各類工業園區治理,力度極大。同時,文件明確要求浙江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園區,并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。
河北省委省政府出臺《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》,原則上禁止新增化工園區。
近日,江蘇省政府向社會通報《關于加快全省化工鋼鐵煤電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》,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布局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。(世界農化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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